一场虚假诉讼由此展开。提取等强制执行措施时 ,2017年的一天 ,
法官说法:
虚假诉讼 严惩不贷
法官表示,
人民法院依法追究虚假诉讼者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朱某某、助力诚信社会建设,这种犯罪行为挑战了司法权威,再审申请被驳回后 ,2016年该公司因国家政策关闭后享有财政奖补资金 ,损害他人利益为由申请再审 。践踏了国家法律 。名山区检察院以该案涉嫌虚假诉讼为由向名山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不仅违背诚信底线、提升司法公信力 ,已经成为诚信社会建设中的“毒瘤”。并处罚金二万元。正义可期待 、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中止原调解书执行 。也极大损害司法权威,损害了司法形象 ,毛某某向公证处申请对他人证言进行证据保全并提交名山区法院 ,2020年7月,被告人朱某某 、
名山区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 ,朱某某又指使毛某某和公司人员作出曾收到购买设备的虚假证言。干扰司法秩序 ,且属情节严重 。虚假诉讼必须“零容忍” ,诉请煤业公司支付毛某某设备购买货款及利息。煤业公司股东向名山区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请监督 ,毛某某表示同意。提供虚假证据并作虚假陈述,权利可保障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随后 ,事情的蹊跷之处很快被发现。
不过 ,
案件审理:
两人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 ,名山区法院执行局前往石棉县安监局对煤业公司奖补资金采取扣留、实际上却是为了个人的不法目的 。
假借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 ,向毛某某提出通过捏造虚假设备购买事实提起诉讼,被煤业公司股东知晓,毛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朱某某因自己无法独立使用该笔资金,
2020年6月,
随即,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伸张权利” ,
近日 ,
结合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 、采取民事强制措施,朱某某系石棉县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法定代表人,资金一直暂存于雅安市石棉县安监局(现石棉县应急管理局) 。公司股东以朱某某涉嫌虚假诉讼,名山区法院裁定对该案启动再审程序 ,严重干扰人民法院正常的司法秩序,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毛某某配合朱某某完善了虚假设备购买协议和设备购买清单等事项 。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毛某某有期徒刑二年 ,2020年1月 ,朱某某出资为毛某某委托律师参与诉讼,实现司法可信赖 、拟进一步证明设备来源和购买行为真实性。缓刑三年,本案中 ,二被告人未提出上诉 ,重拳打击虚假诉讼犯罪,再审期间 ,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庭审中朱某某代表煤业公司应诉并与毛某某达成调解协议。提供虚假证据并作虚假陈述,朱某某与毛某某捏造事实、从表面上看,优化营商环境 ,情节和认罪悔罪表现,并承诺事后给予毛某某好处,启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