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后 ,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意见 ,经施某多次催促未果。认定为工伤 。施某受到的事故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导致其从2米高的模板上掉落受伤 ,施某到名山一工程项目工地从事木工工作。帮助施某拿到了应得的伤残赔偿款 。名山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中 ,承办检察官立即向施某和人社部门调查核实了相关案件事实,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请求检察机关帮助其追讨被拖欠的工伤赔偿金。
该案的成功化解,2021年8月4日 ,成功化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后经医院诊断为左侧多肋骨骨折,联系了该建筑公司进行释法说理 ,起到了很好的以案释法效果。但该建筑公司在支付部分赔偿金后未按约定向施某支付剩余的10万元赔偿款 ,记者从名山区检察院获悉,